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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建筑和公园内严禁设立私人会所【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-IOS/安卓通用版/手机APP】

作者:开云(中国)Kaiyun    时间:2024-11-03 09:06:02

本文摘要: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送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,自今年11月1日起,不准在历史建筑、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原为、出租、总承包、出让、无偿、抵押、买回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成立私人会所。
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送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,自今年11月1日起,不准在历史建筑、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原为、出租、总承包、出让、无偿、抵押、买回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成立私人会所。什么样的私人会所该被整治?规定具体,所牵涉到私人会所,是指转变历史建筑、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成立的高档餐饮、休闲娱乐、健美、美容、娱乐、住宿、招待等场所,还包括实施会员制的场所、只对少数人对外开放的场所、违规租赁经营的场所。早已成立的私人会所如何区分情况处理?相对于一些地方以关闭方式一刀切处置,规定所列了四种有所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:没合法申请或者申请不完善的不予关闭;有合法申请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不予歇业整治,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;有合法申请但经营对象、范围、形式等违背涉及规定的不予转型或者歇业整治;租赁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,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商产权单位明确提出解决办法,出租合约届满后交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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