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开云(中国)Kaiyun 时间:2024-11-26 09:06:01
近日,工信部公布关于征询《电动汽车安全性拒绝》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(印发稿)意见的通报。通报认为,为强化新能源汽车行业管理,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性拒绝,完备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,增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的组织行业机构、重点企业等单位研究编成了《电动汽车安全性拒绝(印发稿)》《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性拒绝(印发稿)》《电动客车安全性拒绝(印发稿)》,现公开发表征询社会各界意见。其中,《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性拒绝(印发稿)》对电池安全性拒绝做到了详尽规范,认为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、电池包或系统造成的危险性是指:——外泄,有可能造成高压安全性、绝缘过热间接导致电击、发生爆炸等危险性;——发生爆炸,必要灼伤人体;——发生爆炸,必要危害人体;——电击,由于电流流到人体而引发的损害。在确认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、电池包或系统使用何种设计方案时,须要遵从以下的优先次序:——首先,如有可能,优先选择安全性低的材料,尽量避免用于更容易经常出现绝缘过热、热失控或自燃发生爆炸的材料;——其次,如果无法实施以上原则,那么须要制订保护措施,增加或避免危险性再次发生的可能性。
上述原则无法替换本标准的详尽拒绝,只是让设计者理解这些拒绝所依据的原则。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、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性与其材料自由选择、设计及用于条件有关。
其中用于条件包括了长时间用于条件、可意识到的误解条件和可意识到的故障条件,还包括影响其安全性的环境条件诸如温度、海拔等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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